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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0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多重利好助力券商创新发展
□ 李 娜

鼓励证券公司多渠道补充资本,并清理取消有关证券公司股权融资的限制性规定,不但是落实“新国九条”及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的具体举措,将解决券商进一步创新发展的资金难题,更是在创新发展过程中加强风险控制的重要基础。

多渠道补充资本有利于券商的进一步创新发展。从目前证券行业发展的现状看,券商改革创新围绕着恢复市场中介的本质、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与投资者财富增值需求展开,资本中介业务正是国内证券行业的转型方向。

今年以来,以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的出现为契机,证券业步入了创新发展的加速期,新业务、新产品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创新业务的快速发展也暴露出券商资本金严重不足的问题。

伴随着券商资本金的进一步充实,以及通过上市等促进券商竞争力的提升,我们有理由相信券商行业的并购重组也将如火如荼展开。

同时,多渠道补充资本金的同时,还需要在创新发展过程中加强券商风险控制的重要基础。近期证监会启动《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该办法增加了流动性考核维度,新引入“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两项监管指标,一方面可以有效控制券商的流动性风险,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高券商杠杆率,推动券商使用稳定的资金来源支持业务发展,降低资产负债的期限错配,严控行业盲目扩张带来的风险。由此看来,监管层已经考虑到盲目降低风控指标、提高行业杠杆率后的行业风险控制问题。进一步补充资本金,恰恰解决了这一症结问题。

综合来看,从放宽行业准入、业务牌照管理,到拓宽券商融资渠道、提高资本实力,证监会为支持券商创新不遗余力,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证券行业的春天愈行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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