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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0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发行模式 各具特色

总体来看,已公布优先股发行预案的6家银行发行模式各有特色:

从发行对象的范围来看,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既在境内发行,又在境外发行,而且发行规模巨大,而3家股份制银行均是在境内发行,规模相对较小;而中国农业银行不排除境外发行优先股的可能性。

从发行方式上看,兴业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程序一次发行。而农行、中行、平安银行等均采取一次核准、分次发行的方式。

从优先股的认购对象来看,农行发行的优先股不安排向原股东优先配售,而兴业银行的股东福建省财政厅拟认购本次发行的优先股2500万股,但不参与本次发行优先股股息率的询价过程。平安银行发行时,平安资管将以其受托管理的保险资金参与认购,发行价格和票面股息率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另外,中行等均是按照国内市场发行规则确定发行对象。

在票面股息率的确定方面,中行和平安银行采取固定股息率,股息率采取合法合规的询价方式,在发行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股息率不得高于发行前银行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而农行和浦发银行的股息率包括基准利率和固定溢价两个部分,并且固定溢价一经确定不再调整。兴业的股息率为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即股息率=基准利率+基本利差。工行境内优先股拟采用可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即在境内优先股存续期内可采用相同股息率,或设置股息率调整周期。 (陆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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