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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0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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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是否还有公车在景区、会所等公共场所出没?黄金周前3天,福建省纪检、监察部门组织的暗访表明,相关单位对公务车辆管理均比较到位,没有发现擅自使用公车执行非公务的事项,未在景区会所等公共场所发现公车出没情景。

为加强管理,杜绝违规违纪的发生,早在国庆来临之际,福建省纪委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庆节期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省直单位和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进行了落实和实地检查,做到单位100%覆盖,公务车辆100%核验。福建省煤监局作出了进一步加强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公务车辆的管理规定:一是公务车辆必须建立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应当遵循先申请后使用原则,实施归口管理;二是节假日期间,严禁公车私用,双休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他所有公务车辆周五晚上至周日晚上必须停放在局机关停车场;三是节假日、双休日期间用车,必须到局值班室登记备案,由公车管理人员按规定调配;四是驾驶员公车私用、违反规定停放非公务场所,被新闻媒体曝光、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聘用人员一律解聘;正式工勤人员效能告诫,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当年年度奖励,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处理。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监察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相关制度,重申纪律要求。9月30日,厦门市纠风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对公务车辆回场停放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一些单位存在派车手续不够完善、行驶证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封存保管及个别公务车辆未及时回场停放等问题,检查人员当即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相关制度。

连日来,福州市纪委组织人员赴部分市直机关及部分风景区、酒店、会所进行明察暗访,接受群众举报,捕捉公车私用踪迹。到目前为止,全市没有发现公车私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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