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毛泽东访问苏联期间,中苏双方商定由苏联援助中国建设第一个载重汽车厂。经过精心筹划,中央财经委员会批准第一汽车制造厂在吉林省长春市兴建。1953年6月,毛泽东签发《中共中央关于力争三年建设长春汽车厂的指示》,7月,第一汽车制造厂在长春市西南的孟家屯附近举行奠基典礼,毛泽东题词“第一汽车制造厂奠基纪念”。一汽的建设离不开全国人民的支持和帮助,全国各地为一汽输送了大批干部和技术工人。苏联为中国提供了全套的产品设计和图纸资料,并派遣一批有经验的专家来厂指导。
1956年7月13日,从一汽总装配线上开出了第一批“解放”牌汽车,被毛泽东命名为“解放”牌的汽车在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试制成功,从此结束了中国不能制造汽车的历史。
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生产汽车是以苏联生产的吉斯150型汽车为范本,根据中国实际情况改进部分结构后设计和制造出来的。这种汽车装备90匹马力六缸汽油发动机,最高时速可达到65公里,载重量为4吨。它不仅适合当时中国的道路和桥梁的负荷条件,而且还能根据需要改装成适合各种特殊用途的变型汽车。第一批下线的“解放”牌汽车,还参加了1956年的国庆阅兵式。“解放”牌汽车的问世,改变了中国城乡交通和公路运输的落后面貌,成为城乡交通和公路运输的主力军。
(新华社北京10月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