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春,中央财经委员会着手试编第一个五年计划,历时四年,五易其稿。1955年7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审议并通过。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指导方针是,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有步骤地促进农业、手工业的合作化;继续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保证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稳步增长,同时正确地发挥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作用;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基本任务是,五年中将新建一批规模巨大、技术先进的新兴工业部门,同时要用现代先进技术扩大和改造原有的工业部门;要合理利用和改建东北、上海和其他沿海地区城市已有的工业基础,同时要开始在内地建设一批新的工业基地。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既借鉴了苏联的建设经验,又结合了中国的实际情况。经过全党和全国人民五年的艰苦奋斗,到1957年底,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各项指标大幅度地超额完成,形成中国近代以来引进规模最大、效果最好、作用最大的工业化浪潮。我国的工业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前进了一大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后来的工业化奠定了基础,特别是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的基础。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