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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9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
推广“长三角”协作经验
本报记者 李治国

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建设正式启动,作为长江经济带“龙头”的上海,应该如何应对?

上海市政府参事、上海金融学院副院长吴大器认为,上海的发展应争做排头兵、领头羊,在长江经济带的发展中应追求系统带动效应,即上海“四个中心”国家战略建设应起到支撑和辐射作用;上海自贸区制度创新试验应起到开路与衔接作用;“三个沿”(沿边、沿海、沿江)的发展建设应起到融合与共生作用;对长江经济区域内的11个省市的改革推进更应起到系统整合与协同发展作用。

“上海将‘四个中心’建立起来,把资源配置的功能从长三角区域扩散到长江流域,这就是上海在长江经济带中间需要扮演的角色。”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权衡也认为上海要在长江经济带起示范带动作用。

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郁鸿胜则认为,在长江经济带东端,以上海为核心的长三角具有合作发展的成功经验,应该把长三角发展的成功运行模式逐步扩展到整个长江经济带,“长三角的区域合作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五流’合作,即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的合作,再逐步走向制度的全面合作。因此,建立长江流域和长三角的体制机制协调关系,可以借鉴已有的合作机制,由原来的要素合作转向制度合作。”

“长江经济带的城市协作需要39个城市逐步融入协作的框架中来,需要时间磨合、探讨、协商,逐步使城市经济、管理、规划一体化。”郁鸿胜对未来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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