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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9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共享也需分利
佘惠敏

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是具有公益性的好事。不过,要把公益性的事情做好,同样需要建立起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从2005年至今,中央财政累计投入52亿元,认定了23家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共整合参建单位708家,分布在31个省区市。近3年,23家基础条件平台服务总量年均递增20%,服务企业用户达120余万次。

这么多的资源,这样快速的增长,要充分发挥作用,需要不断地建立和完善科技资源整合机制、开放共享机制、服务专业化运行机制、奖励补助机制等,以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目前,关键的是要优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投入支持方式,积极探索以奖代补、后补助、无偿资助、政府采购等多种投入方式,同时积极发挥市场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深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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