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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9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甘 肃:
专项整治低保问题不手软
本报记者 陈发明 李琛奇

今年7月份,吃了5年农村二类低保的甘肃和政县新庄乡金场沟村村民蒲学辉被取消了资格。原来,在核查中,乡村干部和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从车管部门了解到,蒲学辉一家近几年在低保政策扶持下,通过辛勤劳动,收入逐年增长,去年还购买了一辆小轿车。

刚被取消低保时,老蒲心里犯嘀咕,“我的低保是大家评出来的,凭啥取消我的资格?”后来经工作人员耐心解释,老蒲心服口服地说,“低保不是终身制,这个名额应给生活更困难的人。”

一直以来,一些群众认为低保可以一保“定终身”,被确定为低保对象后,就不想再被取消,而一些应该享受低保的人员却因为核定名额等原因而无法享受,这极大地影响了低保这一惠民政策效用的发挥与落实。和政县城乡低保服务中心主任陈继杰告诉记者,在县民政局接到的群众投诉中,涉及低保的问题占一半以上。

此外,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在基层调研和接待群众信访中,还发现一些地方在落实城乡低保政策方面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直接损害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为此,甘肃省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州及时把清理规范城乡低保问题列入即知即改和专项整治内容,切实解决城乡低保工作中不公平、不公正等问题。

甘肃明确了9类家庭不得享受国家低保的政策规定,并强化了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定期报告和定期核查制度,提出低保对象“有效期”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和城市全额保障对象实行2年,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和城市差额补助对象实行1年有效期管理办法,较好地破解了保障对象“易进难出”和“只进不出”的问题,为动态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

8月下旬,甘肃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成立7个工作组,分别赴全省各市州开展了集中督查调研,在健全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的同时,加大清理清退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通过专项整治,甘肃各地共全面复核低保对象121.5万户、378.9万人,清理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11.9万户、34.9万人,补充新增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10.02万户、31.7万人,查处具体问题237起,处理相关责任人92名,追缴低保资金55.98万元。

在专项整治低保问题过程中,兰州市统筹整合公安、人社、住房、公积金、工商、税务、金融、保险等部门管理资源,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联合核查比对,清查家庭成员的户籍、身份,就业情况,拥有资产、土地、住房、铺面、银行存款等情况,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一户不留,取消低保资格,对符合条件的一户不漏,按程序审批纳入保障范围,初步建立了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酒泉市以村和社区为单位,对城乡困难群众和低保对象再次进行集中调查复核。为杜绝“错保”现象的发生,对申请对象的户籍、收入、财产等核查内容和标准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城市15种、农村16种不予纳入低保的家庭和对象,并建立备案制度,减少在认定工作中“人为”因素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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