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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9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监会修改《诚信监管办法》
将建违法失信信息互联网公示平台
记者谢慧

本报北京9月19日讯 记者谢慧报道:证监会今天公布了《关于修改<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此次修改还调整完善了违法失信信息在诚信档案中的效力期限,规定一般违法失信信息的效力期限为3年,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处罚等重大违法信息的效力期限为5年。

“此次修改明确规定,证监会将专门建立违法失信信息互联网公示平台。”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这意味着,今后通过该平台,可以集中公开查询市场参与主体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纪律处分等的重大违法失信信息。

张晓军表示,《诚信监管办法》修改后,增加了违法失信信息公开的手段、机制和渠道,为进一步全面强化资本市场诚信约束奠定了制度基础。

据了解,证监会目前已经建成了全市场统一的诚信数据库,建立了一整套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机制。“下一步,证监会将以诚信数据库为基础,以修改后的《诚信监管办法》为依据,在为市场和社会各方提供公开查询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市场诚信监督与约束。”张晓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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