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8日讯 记者亢舒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日前出台《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将对保护对象实行挂牌保护,严禁拆并中国传统村落,同时安排驻村专家在传统村落项目实施期间入村督导。
《意见》强调,各地要加强公共设施和公共环境整治项目管控,同时严格控制旅游和商业开发项目。除优先保护村落内濒危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文化遗产外,每个中国传统村落可先选择1至3处代表性传统建筑(民居)进行示范改造,避免不经试点示范就盲目大规模推进;传统村落内各类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环境整治项目不得破坏传统格局;在传统村落内开展旅游和商业开发类项目要坚持适度有序原则,反对整村开发和过度商业化,要让传统村落见人见物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