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8日讯 记者沈慧从环保部获悉:环保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5部门编制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15年6月底前,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黄标车限行、禁行。
根据《方案》,重点区域地级及以上城市今年10月底前完成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划定工作;今年底前实施限行区域黄标车分时段限行,城市核心区域全天禁行。
《方案》还要求,地方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并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对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后的车主购置新车给予信贷支持;鼓励车企对提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后购买新车的用户进行让利等优惠措施,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车主购置新车时,可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出具的让利凭证,冲抵购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