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学聪从北京市环保局获悉:北京市政府日前决定,10月底前提请报废机动车的车主在享受现行方案车均6000元补助的基础上,车均再增加3000元的补助额度,最高增加补助额度可达5000元。其中,小客车报废补助由7000元提高至9500元,大客车由16500元提高至21500元。
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处长李昆生告诉记者,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近日北京印发了《关于临时调整我市老旧机动车报废补助标准的通知》,对9月15日至10月31日期间报废的机动车,提请报废机动车的车主在享受《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13—2014年)》规定的补助基础上,车均增加3000元补助额度。老旧机动车报废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注销时间为准。
下一阶段,北京市将重点对重型柴油车和国一、国二轻型汽油车采取包括限行等更严格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