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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9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将公开
曾金华

本报北京9月16日讯 记者曾金华报道: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发布通知要求,按照现行收费管理制度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除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开具体管理政策外,还要将所有收费项目编制成收费项目目录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目录中主要针对企业征收的收费项目,要单独编制涉企收费项目清单,作为收费项目目录的附录,一并向社会公开。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收费项目目录常态化公开工作。凡未纳入收费项目目录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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