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从1895年起就以政府出版物的形式,出版发行政府投入所产生的科技成果报告,这成为科技报告的雏形。1945年美国发布法令,成立美国技术信息出版局,开始有组织地开展政府科技报告工作,建立了“联邦+部门+项目承担单位”三级组织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
美国政府科技报告包括国防部AD报告、商务部PB报告、航空航天局NASA报告和能源部DE报告4大体系,美国商务部所属国家技术信息服务局是国家科技报告收藏和服务中心,负责PB报告以及公开和解密AD、NASA、DE报告的收藏与发行工作。美国每年约产生60万份科技报告,其中公开发行6万多份。
美国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一些“百年老店”,都建立了严格的科技报告制度,其规范性和约束性甚至超过政府科技报告。
(董碧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