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要改变社会医疗保障部门多头管理、分而治之的情况,并将名目繁多、有着浓厚政府色彩的补充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融合。与此同时,商业健康保险也需要练好内功,不断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助力医改、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会议认为,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形成合力,有助于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满足多层次健康需求,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扩大就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民生改善。
对中国的商业健康保险业来说,这注定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时刻。从单纯的商业保险分支行业,升级为面向百姓的大保障产业,中国商业健康保险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空间,站到了新的起飞线上。接下来的问题是,起飞能否找到足够给力的跑道?能否聚集到足够的能量?
要说给力的跑道,自然有赖于各级地方政府的支持,包括放权程度、配套措施和风险防控机制的建立等,这是商业健康保险能否选择到优良路径,以最快速度进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关键因素和前提条件。加快融入社会保障体系,已经成为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重要方向。近几年,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在各地积极寻找与当地社保部门的合作机会,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足仍很大。深究相关原因,与很多地方政府不愿放权不无关系。
从这个意义上说,商业健康保险要深度参与新医改,至少亟待改变两个现状。
一是要改变社会医疗保障部门多头管理、分而治之的情况。比如,社会健康保险管理机构是社保局,新农合主管部门是卫生局。在客观上形成信息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服务标准管理上的非兼容状态,这必然提高政策衔接的难度,并增大商业健康保险进入社会大医疗体系的成本,甚至可能最终影响到服务效率。而此次国务院常务会的决定是“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保险资金,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大病患者医疗报销比例”。但如果继续维持目前医保工作的多头状态,财政拨款性质的保险资金有可能出现扯皮、推诿的风险,这个环节亟待修正和完善。
二是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要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特别是要发挥社会资本的积极性。长期以来,在社会医疗保险领域,一些地方政府已经习惯于“越位”主导,尤其表现为开办了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比如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地方附加健康保险等。这种由社保部门通过强制参保、以基本健康保险方式经营的补充医疗保险,不仅会对商业健康保险大规模进入社保产生“挤出”效应,而且还会增加政府财政和企业负担。下一步,如何将这些名目繁多、有着浓厚政府色彩的补充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融合,将是保险机构要遇到的难题。
不过,商业健康保险深度参与社保,本来就是一种创新,遇到种种困难也属正常。在继续得到各级政府支持的同时,商业健康保险也需要练好内功,不断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
首先是观念的转变。健康保险行业应该学会并习惯于从经济的全局去思考问题,而不只是像以前那样的行业视角。其次,创新对商业健康保险具有前所未有的重要意义。因为深度参与医改,需要保险机构寻找商保与社保的全新结合点,以此进行产品设计和服务提升,如此才可能从挖掘需求、创造需求到实现需求,避免走产品同质化的老路。再次,要明确服务对象。说到底,深度参与医改为的是造福百姓,健康保险服务水平的高低和专业化程度将最终影响百姓对保障服务的体验,这将是保险机构大显身手的地方,也是当下保险机构最需要提升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