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日前举行今年第四场电视问政,咸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借喜生财”的行为成为现场关注的热点。暗访短片显示,咸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办理结婚证时,让众新人到隔壁的婚姻服务部交不明不白的费用,并且收费不开发票。而该婚姻服务部的法人代表为该局婚姻登记处的一名负责人。
只要符合婚姻登记的规定,相关证件齐全,婚姻登记处就应及时给有意结为夫妇的男女颁发结婚证书。可咸安区婚姻登记处却“借喜生财”,令人唏嘘不已。
自《行政许可法》颁布执行以来,行政机关收费已有了严格的管理规定与程序要求,收费必须有理有据。除了国家规定的婚姻登记费以外,并没有其他收费项目,搭车收费显然是乱收费。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去牟利,实质上就是一种权力寻租行为。
现在有关部门对乱收费的处理力度空前,但有些地方对巧立名目乱收费的始作俑者却往往不做处理,这显然不能震慑乱收费乱象。在笔者看来,解决乱收费问题的关键在于,规范收费权限,启动问责程序,发现乱收费就要严惩责任人,不能搞下不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