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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9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从明年1月起,北京将首次试行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
京津冀区域水环境补偿破题
本报记者 杨学聪

北京河北合作建设100万亩水源保护林、天津河北共建引滦跨省市水环境补偿机制、北京明年试行水环境区域补偿,考虑京津冀协同发展……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入“快车道”之时,水资源环境补偿,成为京津冀三地携手面对的重大课题之一。

日前,北京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北京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按照这一办法,从明年1月起,北京将首次试行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向下游区县排水水质不达标或比上游来水水质变差一个水质功能类别的区县,将按照每个断面每月30万元的标准对下游区县予以补偿,用于下游区县水源地保护和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

北京市水务局局长金树东表示,试行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让产生污染并治理不力的上游区县对下游区县给予经济补偿。根据补偿办法,补偿金分为跨界断面补偿和污水治理目标补偿两种。

跨界断面补偿是在区县交界处河道设置水质监测断面,按照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个指标进行考核。目前考虑设置监测断面40个,基本覆盖了北京主要河道的支、干流。如果本区县发源的水流跨断面出境时水质不达标,或者上游来水经过本区县出境时水质每变差一个水质功能类别时,都要按照每断面每月30万元的标准补偿下游区县。而且同一个跨界断面如果有多个污染物同时超标,补偿金还要累加计算。

污水治理目标补偿,主要是实行跨区污水处理的中心城区应当缴纳的污水处理任务补偿金,以及其他区县政府未按期完成年度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未达到年度目标污水处理率或未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污水处理阶段目标任务时应当缴纳的补偿金。

据了解,补偿金将严格专款专用,用于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相关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等水环境治理相关工作。其中,断面补偿金全部归下游区县使用。中心城区污水治理年度补偿金40%由市级统筹,主要用于中心城区配套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30%用于本区水环境建设;30%用于跨区污水处理设施所在区水环境治理。其他区县政府缴纳的年度任务补偿金,70%用于本区县,30%用于下游区县。

值得关注的是,这一办法不仅考虑了北京各区县间的区域补偿,对京津冀协同发展也有考虑。金树东表示,“按照目前的补偿办法,下游为其他省市的,补偿金由市级统筹安排,待国家出台跨省市流域水污染补偿政策后,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其实,京津冀区域水资源保护,早已被三地政府提上议事日程。

众所周知,河北省承德、张家口地区是阻挡西北地区风沙侵袭首都的前沿生态屏障和重要的水源汇集区。为此,北京市与河北省2009年启动实施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合作项目,远期规划造林100万亩。至今年底,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面积累计将达50万亩。

天津和河北的“水”合作,也走上了共建水环境补偿机制之路。

作为滦河流域重要的水源地,潘家口水库和大黑汀水库(简称“潘大水库”)的水质关系着天津市民的饮用水质量。目前,天津河北两地正在共筹水环境保护资金,主要用于引滦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流域综合整治、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方面。具体包括上游地区涵养水源、水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非点源污染治理、重点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船舶污染治理、漂浮物清理以及下游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水环境综合整治等。

津冀两地共建引滦跨省市水环境补偿机制,就引滦水源保护达成一致意见,共同承担引滦水环境保护责任,正在编制“潘大水库”保护规划,到2018年该水库将取消投饵养殖,进一步净化水库环境。据了解,两地正在共筹水环境保护资金。今年上半年,天津陆续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河北省引滦水源保护项目建设,已累计投入1.213亿元,支持了污水和垃圾处理、取消网箱养鱼等方面的62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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