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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9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尽早使“电子发票”用起来
汪昌莲

近日审议通过的《广州市关于推进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广州将在9月下旬上线试运行并开出第一批电子发票。届时,消费者在网购时可以通过手机、邮箱和税务局官网等获取电子发票。

网购已经逐渐成为大众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网购市场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其中一个突出而普遍的就是开发票难。发票是消费者合法交易的凭证,也是维权的重要依据。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来说,电子发票能使所有电商都规范化运营,减少偷税漏税后的恶性竞争,同时也为企业节约了打印发票的成本,绿色又环保。

必须正视的是,电子发票目前仅是试点阶段,全面推行还有诸多难题。比如,虽然电子发票与现行的纸质发票一样,同样可以作为合法的交易凭证和保修凭证,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暂时不可用作报销凭证,这使电子发票的应用价值大打折扣。再者,若各地电子发票的标准不统一,各自自行建立平台和规范,各个平台独立运行,未能互联互通,信息孤岛给电子发票的接收工作带来困难。还有,电商平台一般是跨区域经营的企业,而税源归属也是一个艰难的选择题。

因此,电子发票全面推行,需要迈过报销凭证、全国统一、税源归属等三道难关。国家税务管理部门应实质参与电子发票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制订相关税收征管和财务制度及配套措施,如明确电子发票的资格认定、发票生成、数据传递等工作流程及税源归属。特别是,应加快对电子发票公共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实行全国互联互通,并尽早使电子发票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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