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澳门8月31日电 (记者赵卫 刘畅 刘冬杰) 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31日举行。作为唯一被选委会接纳的提名人,崔世安当日以380票当选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人选。
根据澳门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区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依法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任期5年。根据修订后的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法》,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由原来的300人增加至400人。第四任行政长官的任期自2014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19日。
在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宋敏莉宣布选举结果后,崔世安来到现场。选委会委员以热烈掌声向崔世安表示祝贺,崔世安向选举委员会委员和广大市民致谢。
崔世安在发表当选感言时说:“我深刻认知,选举的结果并非终点,而是迎接新挑战、落实参选政纲的开始。我郑重地向全澳居民作出承诺,我和施政团队将全力以赴推进‘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伟大实践,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澳门基本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落实参选宣言。”
选举结束后,崔世安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在谈到下届特区政府组成后面临的首要问题时,他表示,要对民众提出的意见进行归纳与分析,逐步加以解决。在谈到下届政府面对的主要挑战时,他说经济问题和民生问题都是急迫要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