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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8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成都部分区域将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
将学习负面清单管理、境外投资管理和商事登记制度创新
钟华林

本报成都8月27日电 记者钟华林报道:四川省政府新闻办27日发布《成都市部分区域学习借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方案》。按照方案,四川省将结合实际,首批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在投资管理、贸易监管、金融和事中事后监管等4个方面的制度创新,以及所包含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等17项经验。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唐利民介绍,学习借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方案的区域包括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含高新、双流园区)、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2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总面积8.77平方公里。

唐利民介绍,在投资管理制度创新方面,四川将学习借鉴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境外投资管理方式和商事登记制度创新3项经验;在贸易监管制度创新方面,四川则将学习借鉴4项经验:一是推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二是推进更加便利的海关监管制度;三是积极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功能;四是实施更加便利的检验检疫制度;在金融制度创新方面,将学习借鉴扩展境外融资渠道、扩大人民币境外使用等6项经验;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创新上,将学习借鉴建立健全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和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等4项制度。

成都市委常委、副市长朱志宏说,去年底,成都市已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开展调研工作,上述《方案》中的17项具体内容,已有多项在成都市推出。其中成都高新区已于今年7月正式对外公布了负面清单;上海自贸区总结推出的14项海关监管服务已有8项在高新综合保税区先行实施,并推出了包括全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一报一审”通关模式改革和“区间结转,自主运输”等走在全国前列的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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