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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8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发起首个由省级平台与金融央企合作设立的股权基金——
40亿元财政资金撬动千亿投资
本报记者 庞彩霞

日前,在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举办的“金融机构支持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项目对接会”上,基金管理人和肇庆、云浮、河源以及湛江签署投资协议。据广东省发改委主任李春洪介绍,广东通过省财政出资40亿元发起设立振兴基金,再进一步吸引省内广大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预计可撬动1200多亿元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粤东西北地区,杠杆效应超过30倍。

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

长期以来,区域发展严重不平衡是广东最大的省情。面对这一“短板”,广东省去年7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探索建立财政手段与金融手段相配合的投入机制,省财政分期出资40亿元,推动建立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股权式基金(下称“振兴基金”),重点支持产业园区、中心城区及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据了解,振兴基金首期规模为121亿元,其中中国人保集团出资60亿元,广东粤财控股代表广东省财政厅分期出资40亿元,建行广东省分行出资20亿元,中银粤财作为基金管理人跟投1亿元。首期主要投资于粤东西北地级市(含肇庆)的新区及中心城区的扩容提质项目,由基金和地市按51∶49的比例共同组建项目平台公司。

“9.3亿元的振兴基金,为湛江这片资金‘旱地’送来了雨露。”湛江市副市长赵志辉说,基金落地后,通过合作、融资、银行贷款等手段至少能带来配套贷款约50亿元。同时,通过杠杆放大作用,基金吸引的社会资本将可高达30倍以上。

建章立制 规范运营

“作为全国第一个由省级平台与金融央企合作设立的股权基金,振兴基金在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上进行了改革创新。”李春洪用三个“转变”和一个“发挥”来概括此项改革的核心意义:一是从资金分配转变为股权投资,实现了财政资金的“一资两用”;二是从一次性投入转变为循环使用,通过阶段性持股、适时退出获得合理回报并再次投入的滚动支持方式,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可持续支撑作用;三是从无偿拨付转变为有偿使用,通过股权投资、固定回报的交易结构设计,约束和激励地市政府选好项目、管好项目和防范风险;四是发挥财政资金的增信作用,把高等级的省级政府信用转化为粤东西北地区的市场信用,不仅解决了欠发达地区融资难问题,而且大大降低了欠发达地区融资成本。

据悉,目前振兴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已形成了一套科学合理的治理架构。基金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由基金管理人、各出资人共同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同时,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科学的项目投资和风控系统,地市政府组织协调、积极配合,使基金投资工作有序、高效运行,真正形成了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基金管理人、各出资人、流动性支持银行各司其职、协同合作的投资运行机制。

此外,为做好基金投后管理和风险管控工作,广东省发改委会同基金管理人已着力研究建立基金投资信息化管理系统,以实现振兴基金投资的安全高效运营。

据李春洪透露,下一步广东将借鉴振兴基金的投融资新模式,研究设立一批股权基金、债权基金、信托基金、产业基金,以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保险、银行等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通过循环使用、滚动投资的方式投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此外,为确保各类基金依照全省的战略意图和决策部署统筹兼顾、有序投资,广东正着手研究新组建一个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基金管理公司,并由其对此类基金进行统一管理,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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