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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8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告法修订草案明确虚假广告情形

本报北京8月25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广告法修订草案25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共74条,主要涉及4个方面,即补充、完善广告准则,严格规范广告主体的行为,明确界定构成虚假广告的具体情形,提高法律责任的可操作性和震慑力等。

草案明确,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增加广告荐证者的行为规范。广告荐证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工商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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