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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4年8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将建诚信“红黑榜”

本报讯 记者石伟 祝惠春报道:不守信用、赖账不还、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类似这样的失信行为,今后福建省将定期向社会公布。近日,福建省委外宣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福建省将建立起诚信“红黑榜”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突出问题的重点治理,并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

据介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告栏等方式予以曝光,同时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以及福建法院政务网“执行公示”栏目。福建企业家表示,以“民本”为生发力量的闽商,孕育了诚信为先、义利兼容的商业伦理精神。他们呼吁,早日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的法律要求,形成“不敢不诚信,不能不诚信”的法律制度。(相关报道见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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