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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8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旅游法执法检查
记者李万祥

本报北京8月22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旅游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22日在京召开,正式启动旅游法执法检查。据悉,检查组将于9月至10月中旬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据介绍,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健全旅游管理体制机制、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完善旅游公共服务等情况,特别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零负团费”、强迫消费、违规“一日游”等问题的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在会上强调,开展执法检查是推动旅游法有效实施的重要举措。要集中力量,抓住关键,提高效率,围绕实施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各类旅游市场主体有法必依,督促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执法,为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

根据安排,执法检查组由严隽琪、吉炳轩、张平副委员长任组长,检查组成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将分为3个小组,赴浙江、海南、四川、陕西、宁夏等省区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北京、吉林、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西、甘肃等8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据了解,执法检查组将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个别走访、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深入了解法律实施情况。

旅游法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法律,也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史上的第一部法律,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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