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证券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8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商所首次启用“三步交割法”

据新华社电 (记者闫平、方日金) 记者21日从大连商品交易所了解到,为进一步解决期货交割中买方接货地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问题,7月11日大商所修改完善一次性交割流程、推出了“三步交割法”新制度,并自8月份合约开始实行。

“三步交割法”,是将一次性交割流程中原买卖双方“同时交货、交款”模式改为“先交货、后选货、再付款”的模式。根据调整后的模式规则,仓单及货款交收流程在最后交易日后3个交易日内完成。

据介绍,作为首次适用“三步交割法”的8月合约交割,各参与企业都极为重视,及早进行了准备。此次有胶合板、纤维板、焦炭和LLDPE共4个品种5家卖方和10家买方客户参与交割。

目前大商所采用的是仓单对库管理,保证了市场的公平,但买方交割地点也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缓解这一问题、进一步提高企业避险效果,大商所在全面梳理国内外期货交易所仓单分配模式基础上,优化交割流程,设计、推出了“三步交割法”。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