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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8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将减少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置

本报北京8月19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今后,凡新设国家职业资格,须报国务院人社部门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规划和管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

通知强调,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相关规定,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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