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从5方面扶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培育小微文化企业的发展优势和创新意识;营造有利于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市场、人才和社会环境;拓宽小微文化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新财政支持手段,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立足现有公共服务方式,构建多层次公共服务环境
本报北京8月19日讯 记者金晶报道:文化部近日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共同印发《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营造有利于提高小微文化企业创新能力、扩大发展规模、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解放文化生产力,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
据悉,《意见》在贯彻国家现有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的基础上,针对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现状、特点和需求,从五个方面提出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培育小微文化企业的发展优势和创新意识,提升其经营管理水平,激发其发展的内生动力。二是优化文化市场环境、加强人才培育、拓宽营销途径,推进小微文化企业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小微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积极营造有利于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市场、人才和社会环境。三是在巩固和深化文化与金融合作的基础上,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面向小微文化企业的金融服务方式,支持债券融资、小额贷款、股权投资、金融中介等为小微文化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拓宽小微文化企业的融资渠道。四是加大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创新财政支持手段,研究完善文化领域税收政策,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五是立足现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公共服务网络建设、丰富社会组织服务手段、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合作、完善政府部门工作机制,构建多层次的公共服务环境。
文化部部长蔡武表示,实施意见中提出的任务和政策措施,与国家和有关部门出台的各项现有政策相衔接,既用好用足现有政策,又根据小微文化企业的发展特点有所创新。同时,在具体举措上也更加丰富,除了金融、财税等措施外,还集纳了市场监管、标准制定、创业载体、教育培训、展会活动、舆论宣传、信息平台等多种服务方式,并且充分调动相关企业、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中介服务、学校、媒体等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集中各方资源,综合运用多种政策手段,形成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合力。
下一步,文化部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加大《实施意见》宣传力度,推动地方贯彻落实,积极引导和促进我国小微文化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意见的出台,只是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工作的起点。”蔡武说,要使广大小微文化企业真正得到实惠,关键要看各项政策措施能不能真正得到落实。蔡武表示,文化部将加强对小微文化企业的宣传组织和引导帮扶,做好公共服务,营造好创业环境,激发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让广大文化创业者能够通过自身的奋斗实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