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庞彩霞报道:《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日前正式印发,这是广东省首个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专项规划,也是国家规划纲要出台后第一个出台的省级地方性规划。
《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到2015年初步建成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与运行机制,成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先行区。到2020年,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建成与国际惯例接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成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规范运行的示范区。在《规划》的统率下,广东各地市纷纷行动起来,出台了各具特色的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广东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理论与实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2007年,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开启地方信用立法先河,并先后出台《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和公开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文件,为广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证。截至2013年底,累计为36万户中小企业和253万户农户建立信用档案,并开通运行“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网”,初步建成事业单位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