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4日讯 记者顾阳从海关总署获悉: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集中汇总纳税”、“保税展示交易”、“先入区后报关”等19项监管创新举措,将从本月18日起率先在长江经济带51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9月3日起,这些制度创新将在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9月18日起,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外的地区复制推广。
据悉,在复制推广前,海关总署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并在部分海关启动了复制推广试点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表示,制度创新和复制推广是一篇文章的上下篇,二者缺一不可。复制推广并不是简单的模仿照搬,而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制度的适用性,有条件、按需求来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