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财政部、教育部日前下达了2014年薄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310亿元,资金额度比2013年提高50.77%。教育部财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薄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公平公正进行分配,共设定基础、投入、绩效、管理等4类因素,主要用于保障基本教学条件,改善学校生活设施,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妥善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等。
“中央专项资金的使用,要遵循‘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的原则,从最薄弱的地区、最薄弱的学校、最薄弱的环节入手,满足学校的基本教学和生活条件,要雪中送炭,不要锦上添花。”这位负责人说。
根据要求,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和幼儿园、民办学校、地市及以上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及因打造“重点校”而形成的超大规模学校不得纳入支持范围。此外,办公楼、礼堂、体育馆、塑胶跑道、游泳馆(池)、图书馆、教师周转宿舍等超越基本办学条件范畴具体项目也不得使用中央专项资金。
据统计,2014年,除310亿元薄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外,国家还下达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529亿元、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经费132.4亿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奖励资金99.6亿元、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50亿元。
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透露,由于此项工作覆盖范围广,资金需求量大。资金来源既有中央也有地方资金,中央资金又通过不同渠道安排。为防止资金安排的重复交叉或支持缺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统筹安排中央资金,各地应加强对一揽子中央资金和项目的统筹,避免重复与遗漏。统筹落实地方资金,地方各级财政要结合自身财力,增加对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经费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