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证券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8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互联网金融“鲶鱼效应”倒逼券商创新——
证银联手寻找利润新空间
本报记者 温济聪

日前,华融证券与华夏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互联网金融、资金存管及结算以及资产托管、资产管理业务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至此,已有华融证券、方正证券、招商证券和南京证券等4家券商拓展银证直通新模式,整合渠道,挖掘新的利润空间。

“客户的需求是金融服务机构不断变革的动力,基于互联网金融的银证合作是金融市场发展的一个必然阶段。”华融证券副总裁樊平说。

合作共赢

目前券商的客户保证金账户是封闭运行体系,一旦实现银证直通,投资者可以用证券账户或银行账户自由购买券商理财产品、基金或银行理财产品

今年以来,新“国九条”和《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的出台明确了监管层对证券行业发展的支持态度,证券行业将充分受益于资本市场制度改革,步入市场化发展阶段。

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边晓瑜认为,我国金融行业长期以分业经营为主要特征,银行和券商之间的业务合作并不深入。如今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崛起使得传统券商与银行均感受到了空前压力,这为双方合作联合对抗新兴互联网金融巨头提供了契机。

“券商本身具备交易、投资、托管、融资等功能,不过,目前券商的客户保证金账户是封闭运行体系。一旦券商和银行互联,投资者便可以用证券账户或银行账户购买券商理财产品、基金或银行理财产品。”国泰君安投资顾问赵欢说。

互联网金融的“鲶鱼效应”加剧了券商领域的竞争和创新力度。券商作为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和组织者可以抓住时机,立足于资本市场,统筹资产管理、证券投资等业务和客户资源,从通道服务转向为客户进行财富管理,变身为名副其实的“资产和财富的管理者”。

“银行的强项是在贷款、结算等领域,而伴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程,银行理财产品相对而言具有起点低、期限灵活、风险收益率适中等特点,更能满足客户理财的多样化需求。”樊平说,而券商在研究、资管、投资等与资本市场密切相关的领域有比较优势,券商与银行展开合作,可以从不同角度满足客户的需要,共同开拓我国财富管理的业务领域。券商与银行在目前分业监管环境下,都有跨界合作的冲动与需求,通过优势互补,共同为客户提供综合化的金融服务是促成双方进行业务合作的内在动力。此外,券商与银行在客户资源上有一定的交叉性,在业务领域有共性也有差异。

创新破局

证券公司需要同时推动内部管理的创新,不断优化组织架构、改进业务流程、加大信息系统建设,以应对创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新风险

尽管银证合作模式正开展得如火如荼,但仍然面临一些瓶颈和挑战。天誉金泰证券分析师张彦认为,监管机构的政策法规风险是其面临的挑战之一。

“面对这些瓶颈和挑战,一方面,券商应积极利用自己现有的优势业务与银行对接,在利益分成时适当做出部分让步,让银行、银联感受到合作的诚意;另一方面,券商在业务创新方面应当加大投入,投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经纪业务、理财业务的有效结合方能使银证合作深入开展。”边晓瑜表示。

在满足现有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做到合规经营,以稳健发展为基础,充分发挥券商的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高金融产品的创新能力也尤为重要。

“在创新发展的大背景下,证券公司需要同时推动内部管理的创新,不断优化组织架构、改进业务流程、加大信息系统建设,以应对创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新风险。”樊平直言,而衡量公司创新是否成功,关键标准在于能否通过各项业务的持续创新来提升客户服务的质量,并为客户创造价值。

“这需要在创新过程中把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不能以‘业务创新、产品创新设计’的名义误导投资者,而要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完善投资者教育和服务,并做好各类创新业务和产品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工作,提高投资者的认知水平,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樊平表示。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