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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8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贵州:
“法律服务”守护绿水青山
吴秉泽

本报讯 记者吴秉泽报道:我国首个专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而设的律师法律服务团队——“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日前在贵阳正式成立。

这个由35名执业律师组成的律师服务团队,将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服务,制定法律风险防范预案、代理诉讼等。贵州省司法厅厅长吴跃认为,此举将有助于社会各方依法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律问题,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政策环境。

作为正在建设中的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贵州省一向重视以法律手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早在2007年,贵州就尝试设立了贵阳、清镇两个环保法庭,专门负责审理生态环境案件。2013年,贵州全省法院共审结涉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刑事、行政案件1547件;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重大环境污染、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495人,提起公诉1172人,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140人。今年4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庭、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公安厅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先后挂牌。

在积极建设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体系的同时,贵州省加强生态立法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法制化轨道。今年5月,《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通过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我国首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条例。《条例》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禁止开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实行永久性保护,确保红线区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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