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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8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化企业需要信用“加速器”
彭 翊

培育良好的文化产业投融资生态环境已成为我国文化金融市场健康成长的坚实保障和迫切需求,而推广针对文化企业客观、高质量的信用评级正是其中的关键环节之一。

一方面,从文化企业自身角度看,多数文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其创意及内容创作,具有“轻资产”和“高风险”等特征,具体表现为:缺乏充足的有形资产作为抵押,成长周期较长导致高风险,体现核心价值的无形资产难于评估。文化企业的这些自身特征严重阻碍到其顺利获取成长过程中必要的资金支持,而只有通过设计专门针对文化企业特质的信用评级,并大力推广其在行业中的使用,才能真实、全面地展示文化企业的核心价值及其信用状况,进而为各金融机构的投资决策提供有效信息。

另一方面,从文化产业发展角度看,由于文化产业内涵丰富以及信息的不对称,造成了传统金融行业缺乏对文化产业必要的了解,而推广文化企业的信用评级机制则能够在某种程度上解决这一信息不畅的矛盾,为金融行业提供一个了解、评价文化产业的窗口。此外,建立并推广文化企业信用评级机制,能够有效地约束并规范文化企业的日常管理运营,进而保护投资文化产业的社会资金安全,最终保证文化金融市场的健康成长以及促进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推广我国文化企业信用评级,首先应从市场主体层面分析,文化企业应树立信用评级意识,并积极参与其中。文化企业应时刻注重完善自身信用结构,在做大做强硬实力的同时,切实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全面,杜绝违约行为的出现,提高企业自身的信用等级。

其次,从研究机构层面分析,文化产业研究机构应致力于建立与完善文化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因为只有客观精确的信用评级制度才能得到行业的广泛认可从而被推广使用。以中国人民大学文化科技园的文企信用评级体系为例,该体系集合了多位文化产业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通过企业调研、数据测算等研究方法搭建而成,既有传统评级方法的优势,又创新性地加入了文化产业影响因素。

再次,从政府引导层面分析,应加强政府对金融助力文化产业发展的引导,致力于打造全国性的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平台载体面向广大文化企业提供信用评级服务。

最后,从其他关联机构层面分析,应该整合多方资源,加强文化企业同包括银行、基金、信托、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并以文企信用评级机制为推广工具,完成文化资源同金融资本的对接。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文化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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