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沈慧从环保部获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日前发布,决定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行动。
根据《治理方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92家企业、777条生产线或机组要全部建成满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治污工程,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染物去除效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均要较2013年下降30%以上。
《治理方案》提出火电等行业大气污染物限期治理的具体任务。加快火电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2014年年底前,京津冀区域要完成94台、2456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硫改造,70台、1574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硝改造,66台、1732万千瓦燃煤机组除尘改造,山东、山西、内蒙古三省(区)要完成191台、5272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硝改造。抓紧钢铁企业脱硫除尘设施建设,2014年年底前,京津冀区域要完成257台钢铁烧结机(含球团)脱硫改造、139家钢铁企业除尘综合治理。加大水泥企业脱硝除尘改造力度,2015年7月1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要完成155条、42.4万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完成60家水泥企业除尘综合治理。推进平板玻璃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2014年年底前,京津冀区域要完成46家平板玻璃企业脱硫脱硝除尘综合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