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31日讯 记者祝君壁、实习生赵晓晴报道: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地质环境监测的目的依据、定义、原则、主体、要求、组织实施、适用范围和法律责任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制度,促进地质环境监测组织实施、监测网络建设和监测成果应用等制度化和规范化。
据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姚义川介绍,《办法》的出台将主要从完善监测管理制度体系、发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的主体作用、加强监测设施保护和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监测工作的支撑和保障能力4个方面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