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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8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部门联手治理“小金库”
中央地方分级负责各个部门分口把关

▷ 治理范围:重点是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 治理内容:主要是2013年以来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本报北京7月31日讯 记者崔文苑报道:根据党中央要求,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审计署日前联合发出《关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明确,专项治理工作要掌握以下原则:一是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实行中央与地方分级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二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专项治理工作要围绕预算、资产、财务、政府采购、会计工作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结合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同时,要与财政、审计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形成整体合力。三是严格执法,标本兼治。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据介绍,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重点是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为,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包括预算收入管理情况,预算支出管理特别是“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财政票据管理情况,设立“小金库”情况等。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将于10月份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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