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以来,据重庆、江西、山东、河北、河南等省市已公开的数据,向民间资本开放参与国有项目建设的总投资规模已超过上万亿元。不过,在民间资本一边,仍有欲进还止、顾虑重重之态。
按理,绝大部分民资长期来几乎都是孤军奋战,条条框框限制甚多,现在能够进入国有项目国有企业,有政府势力为依靠,有的还有特许经营权和垄断经营权,其盈利把握增大许多而风险概率却缩小不少,应该热情很高,怎么会在此刻望而却步呢?
根据现在几个已经开放国有项目的地方的情况看,民间资本的顾虑主要有两个:一是很多项目没有吸引力,譬如有些地方开放的国有项目都属于像钢铁、机械制造等“夕阳产业”;二是觉得国有大企业“水太深”,自己资本小,进去之后没有话语权。
民间资本的这两个顾虑可以理解。
我国决定向民资开放的首先是国有项目而不是现成的国有企业。在那些原本必须是国有资本控制的领域,甚至是自然垄断性质的领域,利润丰厚,民资肯定是愿意进入的。不过这些领域中的企业往往实力雄厚,当今社会民间资本总量虽然庞大无比,但单个大老板毕竟不多。因此,在这些领域中完全可以建立起以民资为主体的股份制新企业。
这就需要这些领域中的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股权制度。这个道理也完全适用现有的国企向民资开放。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按股权享有话语权。如果把现有的竞争性国企尽量地向民资开放,那么众多民资的话语权是有可能大于国资的。民资对国企“水太深”的顾虑也就可以去除。
(原载于7月29日《新京报》,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