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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8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辽宁省西丰县人民法院:
法官上门办诉讼 群众少跑冤枉路
本报记者 张允强

几天前,家住辽宁省西丰县营厂乡桦树村的张大爷对着手中的便民联系卡,拨通了卡上的电话。电话没响几声就接通了,“您好,这里是西丰县人民法院房木人民法庭,您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需要帮忙?”电话那一端传来了法官的声音。

已经82岁的张大爷的确有困难。他和老伴育有两儿两女,平日里同二儿子一起生活。大儿子虽住在同村,但对老人不闻不问。两个女儿偶尔来看望。两位老人向大儿子提出支付赡养费的要求,却被拒绝。

法官了解了情况后,向张大爷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告诉他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更让老人惊喜的是,法官们决定为他上门立案,“儿女住得都近,让他们过来,这事咱们今天就来调解。”

几轮调解,大儿子虽然还为没分到财产耿耿于怀,但言语中已显出动摇。“赡养老人是义务,和财产没有关系,不养老人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再说,你父亲都80多岁了,连到我们法庭的路都走不动了,你当儿子的不心疼?”看到法官们不放弃的决心,大儿子终于想通了,承诺每年支付1200元赡养费。

“我就打了个电话,法官们说来就来,真太感谢他们了。”张大爷激动地说。

这张小小的便民联系卡,成了展示西丰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名片。

西丰县地处辽北偏远山区,是辽宁省贫困县。法院的4个派出法庭所辖乡镇大多比较偏僻,交通十分不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西丰县人民法院把方便群众诉讼作为切入点,每个基层法庭开通热线电话,并分别印制了包括法官姓名、职务、受案范围、便民电话等详细内容在内的便民联系卡,并到各个乡镇的农村大集上发放便民联系卡。群众一旦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只要拨通便民电话,就会及时得到解答。对当事人确有困难不能来庭诉讼的,法官还会尽快赶到当地,登门立案、就地审理,让案件当事人少跑冤枉路,减轻当事人的负担,提高法院处理偏远山区案件的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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