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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7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亟需化解“支农支小”放贷难
雷振华

近日,财政部进一步加大了农村金融的税收优惠和奖补政策支持力度:对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增长超过15%的县域金融机构,按照增量部分的2%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按照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同时减轻农村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税负。

不可否认,当前政策对金融支持“三农”实体和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三农”实体和小微企业亟需生产流动资金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却迟迟难解决。首先,银行信贷“门槛高”,缺少资产抵押成为“三农”实体和小微企业信贷融资的“拦路虎”;其次,财务指标“设计严”,企业只有盈利水平高、资产负债率低、流动资金周转快、信用状况良好、产品竞争力强等指标同时达标,信用等级评定才能“够格”;第三,信贷约束“力度大”,基层银行对贷款发放往往实行“包调查、包管理、包收回,与绩效工资挂钩”的“三包一挂”责任制,以及实行“谁调查、谁发放、谁负责、谁收回”的终身责任追究制,捆住了基层银行工作人员的手脚。

与此同时,“支农支小”信贷还存在抵押物评估与登记手续繁琐、费用过高等多重困境。一般而言,办理抵押物评估、登记手续快则十天慢则一个月,房地产评估、抵押登记、办证等费用也超过贷款总额的1%。

笔者认为,要破解“三农”实体和小微企业放贷瓶颈,需要多方合力撤除基层银行放贷中面临的重重关卡。

一是优化信贷制度,打造信贷投放新环境。需要在信贷管理制度的设计与实施上创新,根据“三农”实体和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调整优化,破除银行信贷“垒大户”现象,拿掉基层银行“支农支小”信贷“紧箍”。

二是建立考核新体系,营造主动营销新环境。需要从基层银行从业人员的工作实际出发,推行和实施信贷营销考核新体系,而不是一味对基层银行从业人员“过分追责”,消除从业人员正常放贷时不必要的担心和顾虑。

三是实施政务新办法,营造方便快捷新环境。可借鉴各地推行的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模式,实施由房地产评估机构、国土、工商等职能部门联合现场限时办结以及减少抵押登记环节和减免服务收费的新办法,从源头消除“三农”实体和小微企业融资难。

只有心往“三农”实体和小微一处想、劲向“三农”和小微一处使,真正落实为其排忧解难的服务理念,消除基层银行放贷中的“多头捆绑”,才能让“三农”实体与小微企业享受到更多信贷“及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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