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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7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云南普洱市:
“廉政食堂”见证转作风
本报记者 周 斌

7月23日,午饭时间。记者来到云南普洱市倚象镇“廉政食堂”。食堂由旧房子改造而成,显得有些简陋,但环境整洁,设施齐全。午饭是自助餐,7元的标准,4菜一汤。倚象镇党委书记周强说:“今年1至6月,全镇在此进行公务接待2300人次左右,除了周末不开伙以外,全镇公务接待一律安排在食堂,不得到餐厅和宾馆就餐。”

记者了解到,“廉政食堂”与机关普通食堂相比,一个最明显的区别就是是否全面承担公务接待任务。在具体工作中,普洱市统一部署,各地开办“廉政食堂”,遵循节约和实用原则,不搞豪华装修,一律不投资新建,因陋就简,卫生整洁即可。宁洱县机关“廉政食堂”由县接待办原来的办公室改造而成,一楼供干部职工就餐,二、三楼用于公务接待。尽管如此,接待办主任翟艳波告诉我们:“这里的接待标准仍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比如就餐时一律不上烟酒以及高档菜肴等。”

“廉政食堂”叫好也叫座。截至今年6月,普洱全市共建成“廉政食堂”159个,其中,市、县级单位或部门建有“廉政食堂”63个,在乡镇实现了全覆盖。开办“廉政食堂”以来,普洱市公务接待费用大幅下降,全市仅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3275万余元。通关镇党委副书记王海龙说:“今年上半年,全镇公务接待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40%左右。公务接待一律在廉政食堂接待,基本杜绝了领导干部在外陪吃陪喝的现象。走基层、听民意、为民办实事的时间多了,密切了干群关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利。”

倚象镇党委书记周强说:“去年,全镇节约了10万元左右的接待费。这笔钱有6万多元买了塑料水管,用于解决4个村子缺水灌溉的问题。剩下的3万多元,用于补助另外两个村子拓宽道路,得到了群众好评。”普洱市质监局纪检组组长张怀志说:“2010年开始,云南省质监局在全省质监系统实行行政成本控制,下达的接待费控制指标为10万元。而此前,全局每年的接待费用均在15万元以上。因此,我局对单位的车库进行改造后设立了机关食堂。通过定人就餐、定员陪同,接待费用进一步得到降低,2013年共开支接待费8.97万元,比2012年下降10%。2014年上半年我局共开支接待费3.9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

普洱市委书记卫星告诉记者,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普洱市通过“廉政食堂”建设,将中央规定和要求具体化,消除公务接待奢侈浪费。

在“廉政食堂”,记者发现了“三定”和“三不准”:定陪餐人员,陪同人员不得超过来人的三分之一。定点用餐,一律在食堂安排就餐。定接待标准,就餐的干部职工,需要按规定足额缴纳伙食费,凡是公务接待标准控制在每人30元以内。“三不准”是指公务接待中不准上烟酒,不准上高档茶,不准上名贵菜肴。

普洱市农业局副局长李发昌说,“农业部门跑基层和跑农村比较多。过去,吃饭得到餐厅和宾馆,点一桌子菜外加上烟上酒是常事。现在,公务接待统一安排在食堂按标准就餐,统一交伙食费,节约了开支,也节省了时间。被接待的人不怕别人议论,接待的人也不会觉得丢面子,制度设置在廉政建设中的作用充分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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