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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7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半年营改增减税逾八百亿元
税制改革红利不断释放
本报记者 崔文苑

随着营改增试点的推进,今年上半年营改增减税851亿元,已累计减税2679亿元。

今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试点;6月1日,电信业成功实现税制转换。目前,营改增试点范围已覆盖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截至6月底,全国试点纳税人户数由年初的273万户增加到342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64万户,占19%;小规模纳税人278万户,占81%。

总的来看,营改增试点效应明显,税制改革红利不断释放。

首先,有效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2012年开始试点以来至今年6月,已纳入试点的342万户纳税人中,超过96%的纳税人的税负不同程度下降。今年上半年,因实施营改增减税851亿元,包括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385亿元、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466亿元,营改增试点以来的减税总规模已达2679亿元。

其次,为行业分工不断细化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在试点行业中,今年上半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同比增长35.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税收增长20.1%,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税收增长17.4%,均明显高于同期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和其他大多数行业税收增幅。

此外,今年上半年,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同比分别增长4.2%和11.6%,三产增幅高于二产7.4个百分点;二、三产业税收占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4.5%和55.3%,三产比重高于二产10.8个百分点。这些数据表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取得较好成效。

今年下半年,税务部门将继续梳理税收征管薄弱环节,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税收流失。同时,严格依法征税,持续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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