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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7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银监局:
简政放权出“实招”

本报讯 记者沈则瑾报道:为推进简政放权有关工作,上海银监局近日发布《上海银监局关于推进市场准入简政放权的实施意见》,向辖区内银行业释放减少行政审批、增强市场约束、提高工作效率的积极信号。

《实施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对于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报告制管理,不设置前置性审批条件,不以其他名义、条目另行审批。对于银监会下放审批管理权限的行政审批事项,理顺审批关系,按要求重新界定相关事项的受理、审批主体和程序,做好衔接工作。

《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流程,简化事前审批。统一同质同类审批事项的条件、流程和要求,提高行政审批标准和程序的一致性,合理简化申报材料要求,依据申报材料对审核判断的实质性作用进行不同程度的简化。同时,要通过简化产品和业务报告程序,鼓励各机构加强对新业务新产品的研发和管理,提升创新能力。

此外,《实施意见》还要求统筹平衡简政放权和风险监管的关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该放的权坚决放开到位,该管的事必须管住管好”的要求,把握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思路和方式方法,实行动态监管和全流程监管,建立市场准入后评价制度和动态评价体系。同时进一步督促机构强化合规风险管理,有效履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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