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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7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软硬兼施 多管齐下
“老赖”黑名单 成执行利器
本报记者 李万祥

“硬”惩戒:

限制贷款、限制办理信用卡、禁止坐飞机、禁止坐火车的软卧等

“软”惩戒:

向社会公布“黑名单”、法院将名单通报给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扩大“老赖”黑名单影响力等

近日,最高法院执行局与人民网联合推出“失信被执行人排行榜”,进一步提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威慑力。该排行榜既可查询全国自然人和法人“老赖”的失信排行,也可查询各省份及地级市内的排行情况,还可按失信金额、失信时间、失信次数等排序。

“失信被执行人排行榜”显示,全国涉案金额最高的失信自然人为闫占新,涉案超过3.8亿元;涉案金额最高的失信法人为广东省开平香江温泉有限公司,涉案超过3.5亿元。失信时间最长的自然人是陈一斌,其案件立案时间在1990年,至今已达24年;失信时间最长的法人为珠海经济特区香洲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其失信时间将近20年。

“截至6月下旬,在公布的近7万余件失信人名单案件中,14.5%已全部履行完毕,上万余件案件正在部分履行,长期未能执结的案件也有明显进展。”最高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根大在介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制度时说,截至7月17日,“老赖”名单已总共公布19.7万多条。其中自然人16.7万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近3万条。

“概括来说,对失信被执行人有两大类惩戒措施。一是‘硬’惩戒,如限制贷款、限制办理信用卡、禁止坐飞机、禁止坐火车的软卧等;另一种是‘软’惩戒,如公布名单让其声誉受到影响。”张根大说,“软”惩戒影响力范围越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就越大。除公布名单外,法院还将名单通报给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成为征信机构对“老赖”进行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或召开新闻发布会,扩大“老赖”黑名单影响力。

事实上,打击“老赖”高压态势,近年来一直未有松懈。最高法院在去年7月、11月和今年1月先后3次召开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发布会。今年,最高法院又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住星级宾馆、购买不动产、旅游度假等9类行为。

“长期以来,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在信贷、招投标、资格审查等方面,仍游离于管束之外。”律师刘智慧说,“老赖”黑名单不仅在网络上公示,而且将其纳入到有关部门的审查与管理中,对“老赖”们形成执行合力。

守信者赢,失信者亏。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制度,在发挥威慑、惩戒作用的同时,还可引导全社会参与,形成惩治失信行为的合力,从而进一步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这项制度还需不断完善、持续地发挥作用。具体而言,就是‘硬’惩戒和‘软’惩戒如何进一步扩大的问题。”张根大说,这些方面还需各方共同努力,通过建立网络化查控,协同实施,多管齐下。

“惩治失信只靠‘老赖’黑名单不够,还应建立起多部门的失信制裁响应机制,形成跨部门、跨市场、跨地域的联动惩治,禁止‘老赖’们的发展性消费、炫耀性消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同时也要公布“红名单”,奖励那些信用好的、负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组织,进而擦亮社会的眼睛,让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寸步难行,从而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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