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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7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电商企业大户给予落户奖励
福建出台电子商务扶持政策
记者陈煜

本报讯 记者陈煜报道: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8年,全省电子商务年交易额力争突破2万亿元,建成在全国具有领先和示范作用的电子商务平台10个以上,培育和引进年交易额超过100亿元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5家以上,力争将该省打造为电子商务强省。

《意见》提出,对新进该省投资的世界前100强和国内前50强的电商企业,以及新入驻的电子商务总部企业或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和3000万元以上的,省商务厅按5%和6%分别给予落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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