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加大了对“公车私用”的整治力度,显性的公车私用问题得到狠刹,但某些地方个别领导干部的私车费用公费报销即“私车公报”问题却凸现出来。
当前,私家车的费用主要是燃油费、保险费、保养和维修费等等,一辆私家车的年费用总开支在两三万元左右。而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将这笔费用转嫁到公家账上。“私车公报”主要有3种类型:一是在自己单位报销。一些负责人将其私家车的费用挂靠在本单位公车名义之下报销,如用公家的油卡加油等。二是在下属单位报销。三是在其他企事业单位报销。一些涉企收费收税部门或对企事业单位具有行政审批权的部门,将私家车的费用转嫁到其服务对象的企事业单位账下。
“私车公报”是隐形的“车轮腐败”,其危害性很大。不管在本单位或下属单位或企事业单位报销私家车费用,对整个公务费用系统而言,其总支出自然会增多。而且,“私车公报”是在行政成本降低的掩盖下静悄悄地进行,其隐蔽性特别强,很容易滋长不正之风,是特权的表现,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对于“私车公报”这种隐形“车轮腐败”,应着手整治。一是实行财务报账体制改革,加强审计和监督,并促使账目透明化。二是改革公车体制,取消一般性公务用车,实行货币化改革。没有公务用车单位,一律在其会计科目上取消燃油费、保险费、保养和维修费等报账项目。三是开展专项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按违纪程度给予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