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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7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卫生计生委
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将全面推开
吴佳佳

本报北京7月17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国家卫生计生委今天公布《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大病保险和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各地2014年要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工作。

通知指出,2014年,我国要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90元左右。各地要调整和优化统筹补偿方案,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50%左右。为推进大病保险和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要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工作,在巩固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等20个病种的大病保障工作基础上,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和尿道下裂纳入大病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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