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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7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教育部发文要求
严禁教师收受学生礼品礼金

本报北京7月14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教育部近日发文,明确严禁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教育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份名为《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是教育部首个针对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进行认定和处理的专门文件。其中明确提出“六个严禁”,重点列举了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娱乐活动、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通过商业服务获取回扣等5个方面的禁止性内容。同时明确了兜底条款,凡是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都在《规定》禁止范围内,这为教师从教行为划定了“红线”,设定了“禁区”。

根据《规定》,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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