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金融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7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跨境人民币创新试点扩大
最大亮点在于开展个人人民币对外直投业务

本报讯 记者陈果静报道: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天津生态城、苏州工业园开展中新金融合作创新试点。这意味着个人人民币跨境业务相关试点扩大至4地。此前,上海自贸区和广东省也获批进行试点。

据了解,天津生态城和苏州工业园试点的4项跨境业务主要包括:新加坡银行机构对试点区内企业发放跨境人民币贷款、股权投资基金人民币对外投资、试点区内企业到新加坡发行人民币债券、个人经常项下及对外直接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最大的亮点是,试点包括个人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业务,即区内个人可以人民币进行包括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在内的对外直接投资业务。

值得关注的是,试点不仅打通了个人对外投资资金的回流渠道,更允许个人境外直投所得利润留存境外用于再投资。试点范围的扩大将进一步加快人民币国际化的步伐。目前,外汇局规定,每人每年换汇额度不能超过5万美元。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试点则将在一定程度上打破这一限制。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随着金融改革的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管制也会逐步减少,未来5万美元的限制也许能够放宽甚至取消。

也有人担忧,伴随个人对外直投试点,会不会发生借道非法转移资产等问题?对此,央行天津分行规定,个人办理对外直投必须提供投资合法性、真实性及资金来源合法性等证明;个人境外资金回流国内也需要提供相关财务证明等一系列材料。此外,央行天津分行还将进行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境内银行机构也有义务随时上报异常境内外人民币资金往来活动。

“我国将更多地融入全球经济当中,与各国间的贸易、投融资往来也将更多,需要对此有更长远的考量。”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赵锡军说。长远来看,个人人民币跨境业务符合人民币国际化的大趋势,能够增加海外人民币存量,扩大离岸人民币市场,在此基础上,人民币离成为国际结算、储备货币的目标才能更近一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