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2010年至2013年一季度平均单季增幅11.77%的高增长后,信托业“冲规模”势头已有所遏制——
编者按 日前由中国信托业协会组织编写的首份《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2013-2014)》指出,信托公司的经营环境正在发生全面而深刻的变化。面对转型挑战,信托行业如何重新构建业务模式,打造新的业务能力,并进行相应的组织变革,走出“发展”——“整顿”——“再发展”——“再整顿”的历史怪圈?本报记者通过深入调研,采写了系列报道。
从2006年3606亿元的资产规模,发展到2014年一季度末的11.73万亿元,短短8年时间,我国信托业已迅速成长为继银行之后的第二大金融行业。
在经历了2010年至2013年一季度平均单季增幅11.77%的高速增长之后,信托业“冲规模”的势头已有所遏制。统计数据显示,自2013年一季度以来,信托资产环比增幅逐步放缓,一直维持在7%至8.3%之间。
作为一个资金和智力密集型行业,信托业的基本职能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昔日的“牌照红利”曾造就了信托业迅猛发展,而在财富管理新时代,如何回归本源开展主动管理和差异化竞争,将是信托行业转型发展面临的新挑战。
业务发展渐明晰
截至目前,我国共有68家信托公司。“我国信托公司业务模式大体分为通道业务、信托公司发起的信用融资贷款、证券投资和信托业务4种,但盈利和责任各有不同。”瑞银证券银行业分析师甘宗卫说。
在信托公司通道业务中,银行是发起人,信托公司是桥梁(通道),帮助银行将贷款移出其资产负债表。银行将借款人(其客户)介绍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向借款人提供信贷。银行同时也是产品销售人和托管人。银行分得手续费收入的大部分,信托公司拿到的部分较少,使得通道业务对于信托公司而言是一项“薄利多销”的业务。相关统计显示,目前该业务占到管理资产份额的66%。
在信托公司发起的信用融资贷款业务中,信托产品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以信托贷款、可转债或私募股权投资的形式)。信托公司是发起人,与借款人构成客户关系。与通道业务相比,该类业务对信托公司而言利润相对较高,占管理资产份额的19%。
在证券投资业务模式下,信托公司扮演着投资组合经理人的角色。信托产品可投资的资产种类较理财产品更广,包括股票、债券、基金及其他证券等。该业务占管理资产份额的10%。
信托业务作为发达市场信托公司的典型业务,在该业务中,信托公司是受托人或代理人,代表他人或另一商业实体管理资产、并最终将资产移交受益人。该业务占管理资产份额的5%。
另外,从信托公司资金来源上看,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信托财产中主要由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占比24.97%,环比增长0.07%,同比增长0.97%;单一资金信托占比69.48%,环比下降0.13%,同比下降0.33%。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这一方面表现出各家信托公司信托资产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占比逐渐提高,单一资金信托占比逐渐下降,信托资金来源结构有所优化。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国资金信托业务仍有很大发展空间。当前,国内的直接融资比例仍较低,资金供给过度依赖商业银行,在此状况下发挥资金信托业务的投融资功能,有助于优化社会融资结构。
探路差异化竞争
“短期来看,信托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新兴融资模式或将受到更多关注。但长期来看,随着券商资管、保险公司和基金子公司逐步扩展投资范围,将不可避免地对信托业造成竞争。”海通证券非银行金融业首席分析师丁文韬说。
对规模日渐庞大的信托业来说,一边是自身的风险防控,一边是各类资产管理机构的挑战和竞争,行业转型已是必然。在银监会此前下发《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了信托公司转型发展的6个方向:一是改造信贷类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模式,研究推出债权型信托直接融资工具;二是大力发展真正的股权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信托公司设立直接投资专业子公司;三是鼓励开展并购业务,积极参与企业并购重组,推动产业转型;四是积极发展资产管理等收费型业务,鼓励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提高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附加值;五是探索家族财富管理,为客户量身定制资产管理方案;六是完善公益信托制度,大力发展公益信托。
“这一定位实质上较之前有了较大调整。以前对信托公司的定位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而被动管理的受托业务一直不被监管层看好,实际对信托公司的定位仅剩资产管理一项。应该看到,受托服务不仅仅是以前所言的通道业务,受托业务还包括目前国内尚在发展的家族信托、遗产信托等方面,其外延很广。”普益财富研究员范杰说。
在转型发展过程中,各家信托公司情况有所不同,有的准备较为充分,有的或还未找到方向。对此,监管层此前也表示,支持信托公司走差异化发展道路:既鼓励信托公司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特色化金融服务,也支持有实力的信托公司将投行业务、资产管理、受托服务有机结合,逐步发展成为综合化金融解决方案的提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