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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7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养老不必“高大上”
张蔚蓝

在今年5月举行的第三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上,一对老年夫妇告诉《经济日报》记者,他们希望找到一家适合工薪阶层的养老院,“设施不必高档,只要环境好一点,交通方便些就行。”

据了解,这是绝大多数老年人及其家人的愿望,也是我国在发展养老产业的过程中要明确的方向——养老产业并不需要“高大上”。

养老产品和服务不是奢侈品,它是社会公众所必需的日常服务和消费。而考虑到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实用、实惠是最基本也是最终极的要求。目前,有些养老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没有认清现实,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价格超出了老年群体普遍的经济承受能力。比如,有些养老地产,由于收费过高而使大多数老年人望而却步,造成入住率偏低。

纠正这一偏差,既需要国家继续加大投入,也需要市场做出调整,提供适合老年人经济需求和实际需求的产品与服务。同时,针对养老产业中刚刚兴起或急需发展的行业,国家给予相应的鼓励与扶持政策也是十分必要的。

我国在积极发展养老产业的过程中,还有一个现象需要引起注意。社会上普遍重机构养老而轻居家养老,社会资本投入的兴奋点也多聚集在能够带来明显经济效益的养老机构的建设和床位的增加上,而对社会需求最旺盛的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视程度明显不够。

实际上,据了解,绝大多数老年人都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按照我国“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居家养老也是最主要的养老模式。以北京为例,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比例分别为90%、6%和4%,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空间显然大得多。而居家养老服务的产品、模式更是多种多样,值得从业者细细研究、认真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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